2.文件制定程序(一般程序、简化程序)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情况,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意见采纳情况,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情况,以及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情况、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署情况、文件公开情况等内容;
3.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施行日期自公布之日起少于30日的,应当说明法定事由)。
五、清理与评估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每年对部门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进行评估,以提高文件的绩效。
(三)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六、其他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依据,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妥善衔接,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效率,并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规范起草程序;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法制办要加强审核与指导,促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与相关基础工作,做到材料齐备、程序到位,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水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起草、报送的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列入市政府对起草单位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法制办另行制定。
附件:
1.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说明格式(一般程序)
2.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说明格式(简化程序)
3.杭州市XXX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XXXXX》(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说明格式(一般程序)关于《XXXX》的报备说明
现就报备的《XXXXXXXXXXXXXXX》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该文件依据《XX法》、《XXX条例》、《XX办法》、《XXX通知》制定。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主要有:文件第X条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据《XX》第X条,文件第X条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据《XX》,文件第X条有关收费的规定依据《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