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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海口岸经济发展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海口岸经济发展的意见
(北政发〔201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北海口岸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我市口岸经济的重要意义
  口岸经济是指以口岸为依托,围绕口岸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形式的多行业、多部门、多层次、多环节、多功能、分工协作的复合型经济,涵盖了口岸及口岸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合作、服务行业、进出口加工业等,具涉外性、关联性、牵动性、层次性等特点。我市地处我国南端、北部湾东北岸,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区位优势明显,内外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发展我市口岸经济,有利于整合口岸资源,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与扩大口岸对外开放,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我市外向型经济水平;有利于加强与国际、国内及周边省区的交流与沟通,对提升北海城市形象与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拉动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均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北海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加快打造开放合作重要平台,以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北海口岸对外开放范围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园区载体与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北海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全面提升北海口岸经济竞争能力与水平。
  (二)发展目标。
  1.“十二五”期间,口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口岸扩大开放范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以海运为主、公路航空为辅的立体口岸物流服务平台基本建成,2015年口岸货运吞吐量达到6000万吨,年均增长80%以上。
  2.推动相关园区的扩容升级,促进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发展。力争2015年进出口总额达58亿美元,年均增长35%;“十二五”时期,实际利用外资总量力争达9亿美元,年均增长20%,利用外资总额位居广西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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