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阶段(8月底前)
全面部署落实工作,各区和市直属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和市各直属单位要将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9~11月底)
各区和市直属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指导服务,认真抓落实,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督导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全面总结贯彻落实琼府〔2011〕27号文件的情况,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区、市各直属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本区、本部门的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蒙国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世高(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坚(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顾 贫(市农业局副局长)
苏少雄(市农业局调研员)
吴银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张晓燕(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刘韶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威(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朝芳(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汉生(市质监局副局长)
姜陆泉(市交通港航局副调研员)
苏庆全(市海洋渔业局调研员)
吴英福(市供销社副主任)
符仍辉(秀英区政府副区长)
陈正参(龙华区政府副区长)
何启明(琼山区政府副区长)
何国英(美兰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张志坚(兼),副主任:苏少雄(兼)。
(二)提高思想认识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加快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区、市各直属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单位要牵好头,责任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