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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启动1231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准备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启动1231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准备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1231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试点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120号),近期,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实施12312平台建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工作场地准备
  地区级具有50平方米以上相对独立、按照统一风格装修到位的工作大厅和办公场所。
  县级具有不少于30平方米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
  二、相关设施准备
  1.网络接口:开通4M ADSL,并分配12312系统专用的固定IP,线头甩好(线头为RJ45接口);地级市网络运营商需要同自治区运营商保持一致。
  2.热线电话:开通至少2路12312热线线路,并开通来电显示功能。
  3.办公桌/椅:若干。
  4.电源插座:除办公计算机所需的电源插孔外,还需准备1
  个八孔三相插线板、2个三孔三相插线板,长度按照办公室坐席距电源的实际长度而定。现场电源为三相市电。
  5.双绞线数根:网络双绞线(100米)、电话双绞线,长度为adls宽带到坐席电脑的4倍。
  6、UPS电源:配备1台小型UPS电源。
  三、签订相关协议
  按照商务部12312平台建设工作要求,12312平台建设工作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调试安装。请各试点单位9月15日前与国富通公司联系,并签订有关协议,与当地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做好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一次性建设资金准备工作。
  请各试点单位于9月15日前将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见附件)
  国富通公司联系人:常海强
  联系电话: 010-67801614  13701363357
  市场秩序处联系人:陈伟伟
  联系电话:0991-2863582  2859114(传真)
  邮  箱: xjsw123@126.com

  附件: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人员名单(略)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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