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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3、要求的附件、复印件、证明等应在相应的页面后装订整齐。
  4、填写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加附页。
  5、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从事教师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已经省教育厅正式批准或备案的教师培训机构等按规定免于资质认定审核的教师培训机构,表中第三、四、五项可免于填写。第八项中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中应加盖学校章。
  6、此表一式四份,三份报审批机关,一份自留。

  一、申报单位简况

培训机构名  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机

 

机构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机

 

申请报告

  (须表明:①申请理由和宗旨;②优势和特色;③规范管理、诚信办学、确保质量承诺。)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专任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职称

现任教学科

(管理人员填专职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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