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伊犁州经贸委,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试点单位:
商务主管部门作为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肩负着规范自治区流通市场经营行为,净化消费环境的重要职责。商务行政执法是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 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整改或停产停业,取消资质等处罚的政行为。
积极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新形势下转变商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为深入推进自治区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转变商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商务厅制定了《自治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自治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转变商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08]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为目的,以推进商务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商务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职责,确保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与自主探索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以“培育典型、注重基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为宗旨,争取用3-5年时间,使自治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达到“五个一”目标,即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一套科学、合法、标准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一个案件举报投诉处理便捷、协调联动、顺畅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形成一个企业依法经营自觉性明显增强、社会舆论监督有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的良好商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