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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义乌国际商贸城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招展工作的通知

  4.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投诉、索赔等法律责任。
  5.乙方产品须具备保护人身健康安全等最基本的功能。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及退展申请:由于乙方违约,或提出退展,甲方可依据下列条件允许乙方退展。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展申请,若甲方同意乙方退展,要书面通知乙方其决定。
  (2)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将不退还。
  (3)由于乙方未遵守本合同条款规定,或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场租费,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将不退还。
  (4)依据本条款的子条款(3)的规定,甲方可行使其权利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可以转租违约的乙方的展位,如甲方未能将乙方的展位转租出去,乙方将承担该展位所有的损失。
  2.由于下列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直接或间接的原因,致使展厅无法继续经营、暂停等,从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对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对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罢工、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展品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十二、准入资格
  1.本展销大厅只接受新疆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贴有新疆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产于新疆的土特产品、矿产品和原材料。
  2.参展人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及复印件(证件齐全、有效):
  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复印件
  专利权证书(如有)
  十三、乙方基本信息
 

参展单位基本信息(*为必填内容)

*单位全称:                   

*地  址:                   

邮  编:        

*单位所属地区:                 

*联 系 人:        

*手  机:          *电话:      

*传  真:        

*邮  箱:         网址:        

*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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