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将此通知转发到相关企业
3.按要求挑选和审查本地区的参展产品
4.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亦可代表本地企业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参展合同,全面负责本地区招展的组织工作。
5.组织填写展品信息登记表(每件展品填写3份,甲乙双方各1份,包装箱里1份)。
6.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请尽快将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报给我厅联系人。
十六、参展的具体事宜请与我厅负责该项目的人员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 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负责人刘洪江
联系电话:0991-2859034
手 机:13999203658
2. 新疆外贸财务公司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电话:0991-2888509
手 机:13899964535
十七、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有部分广告牌位,有意刊登产品广告的企业请尽快与联系人接洽。
十八、本通知将发布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上,网址:xjftec.gov.cn请登录查询。
附件:
1. 义乌国际商贸城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参展合同
2. 义乌国际商贸城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展品信息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义乌国际商贸城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参展合同
甲方:
新疆外贸财务公司
乙方:
受自治区商务厅委托,新疆外贸财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经营和管理商务厅所属“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地点位于义乌国际商贸城四区五楼C1段的第79通道。展销大厅预定于2012春节开业,常年开放。展销大厅采取看样订货、批发和零售方式进行交易。
为保证展厅正常秩序,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及声誉,本着自愿、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展销大厅经营管理模式
“新疆名优产品展销大厅”总面积为340平方米,设10个展区,由甲方负责统一装修,统一布展,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二、展品名称及类别
1.展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