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威宁县“十二五”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目标
合同能源管理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其运作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从而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现在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因此,在我县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完成我县“十二五”能耗目标必然需要。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项目具有以下优点:节能技术服务商为企业承担节能项目的全部风险(经济和技术风险),企业有效规避了新节能技术本身的风险性。而利用节能获得的收益来支付项目成本,大大缓解了企业节能资金的压力。与此同时,节能技术服务商则可通过此种模式促进自身产品技术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前占领市场份额。因此到2015年底,我县要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支持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重点放在煤炭、冶金、焦化、建材等工业企业,要在“十二五”期末使我县通过EMC(协议能源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工业项目比重达50%以上;同时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支持我县的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合实施同能源管理,在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使我县的节能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逐步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我县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图:
图(略)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节能服务与合作
1.鼓励我县节能服务公司的组建,对我县组建节能公司的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先审批。
2.要求县内煤炭、冶金、焦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规模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逐步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3.引进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来我县参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关键性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节能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为我县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