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浙商务商发〔2010〕348号)
各市、县(市)经贸委(经委、贸易局、经贸局),杭州市、余杭区、临安市发改委(局),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各有关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按照商务部对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部署,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全省开展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更换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及换证范围
年检范围:已取得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含原省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包括批发、仓储、零售、专项用户和零售管理公司),在我省工商注册且2009年度工商年检合格的企业。
换证范围:原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且2010年度年检合格企业的商务部2004年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已领取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无需换证。
二、年检及换证时间安排
(一)年检时间:2010年12月15日-2011年3月15日。
(二)换证时间:2011年3月16日-6月30日。
各地区换证具体时间安排(按证书数量从少到多排序)
地区换证时间地区换证时间
舟山3月16日-3月22日台州4月20日-4月28日
丽水3月23日-3月28日金华4月29日-5月9日
衢州3月29日-4月4日湖州5月10日-5月19日
温州4月5日-4月11日嘉兴5月20日-5月30日
绍兴4月12日-4月19日宁波5月31日-6月13日
杭州6月14日-6月30日
三、年检及换证需提交的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批发仓储企业填写,见《实施细则》附表16);《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及证照登记表》(零售企业填写,见附件1);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