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等各类从业人员中的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点服苗。
城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中外来人员中的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好疫苗接种实施工作。
民族宗教部门:组织动员爱国宗教人士广泛宣传脊灰防控和强化免疫知识,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强化免疫活动。
妇联、残联和共青团组织:结合各自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
经信部门:协调租用相关企业的冷库和冷藏车,协助疫苗的储存、运输。
畜牧部门:提供本系统的冷藏包、冷藏箱、冷藏车等,弥补强化免疫活动中冷链设备的不足。
电力部门:负责保障脊灰疫苗储存单位和场所的电力供应,避免因断电影响脊灰疫苗的冷链正常运转。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扎实做好强化免疫的组织动员、摸底调查、通知发放、接种现场组织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免疫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
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用工单位及商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单位职工、职员、临时用工人员及家属的摸底登记、统计报告和通知发放工作,组织上述人员前往指定接种点服苗,并负责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对因病假、事假、公差等未能服苗人员登记造册,督促并组织其到指定接种点补种疫苗。上述单位摸底目标人数超过200名的,需设立临时接种点实施集中接种。
(三)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为接种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本轮强化免疫实施前及实施期间,广泛开展脊灰强化免疫宣传动员活动。宣传内容包括:全区脊灰疫情情况、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当地脊灰防控工作部署,口服糖丸对阻断疫情的重要意义及服苗点相关信息等。宣传语言要通俗易懂,避免内容空洞及口号化。宣传文字要使用维、汉、哈、蒙多种文字。宣传的形式要多样化和有针对性,特别是对南疆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应发动爱国宗教人士,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动员,努力做到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相关知识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每个儿童家长了解本轮脊灰强化活动对当前脊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道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就近的服苗点。在摸底调查宣传工作中,对发现的流动人群、即将远行的人群中无疫苗禁忌症的目标儿童,可提前予以服苗,并做好相关登记与记录。
为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各地应继续设立咨询电话,安排熟悉免疫规划工作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经验的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为社会公众提供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咨询服务,及时为社会公众解疑答惑,了解社会舆情动态,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强化免疫服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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