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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第三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二、接种工作时间安排
  (一)南疆五地州
  集中接种时间:2011年11月15-21日
  查漏补种时间:2011年11月22-23日
  快速评估时间:2011年11月24-25日
  (二)乌鲁木齐市
  集中接种时间:2011年11月15-19日
  查漏补种时间:2011年11月20-21日
  快速评估时间:2011年11月22-23日
  (三)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等8个地州市
  集中接种时间:2011年11月15-17日
  查漏补种时间:2011年11月18-19日
  快速评估时间:2011年11月20-2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第三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质量。
  国际消灭脊灰实践经验表明,实施多轮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有效控制和阻断脊灰输入疫情及传播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今年我区第三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儿童与成人脊灰强化免疫同步实施,接种人数多,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全疆尤其是实施儿童与成人同时同步接种的南疆五地州,要充分认识本轮活动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当地前二轮儿童和第一轮成人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细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11月脊灰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卫生厅负责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本轮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各地要切实落实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强化免疫人员、经费、交通车辆、物资等保障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敦促有关单位,尽快将国家、自治区及当地脊灰防控专项经费拨付到位,并加强检查与审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强化免疫工作中的作用。
  各地要进一步细化脊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行业特点,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
  卫生部门: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起草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强化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接种点的设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指导疫苗强化免疫应种摸底调查、应急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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