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评比的通知
(乌政办〔2011〕425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节水灌溉、安全饮水、“定居兴牧”、高效节水、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管理服务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新水办农水〔2011〕2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各区(县)2011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 检查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雪峰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铭先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
秦继军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春安 市发改委副主任
闫爱秀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恩 和 市水务局副局长
袁建华 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李占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玛依努尔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炳强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李香润 米东区副区长
佘大勇 达坂城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检查评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恩和兼任,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 检查评比具体工作,并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方案,并督促指导检查评比相关工作的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二、检查评比内容
各区(县)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和管理,灌区小型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高效节水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安全饮水,“定居兴牧”水利设施建设,防洪体系建设,水土保持,灌区供水到户制度的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建立用水协会,灌区末级渠系量水设施,灌溉用水定额制度管理,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规费征收、水行政执法,水利统计,水利普查工作等开展情况。具体依照《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检查评比考核标准》开展评比。
三、检查评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