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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调研工作的通知


  说明:1.校办产业的实施:是指专利权人以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校办企业实施;
  2.共同权利人的共享实施:是指高校与企业作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实施;
  3.转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
  4.许可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
  5.含在技术开发、转让中的实施:是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中涉及专利技术的使用。

  附件2:
  北京地区高校专利技术实施(使用)总体情况调查表
  (高校汇总表)

  单位(公章):

专利总数

 

发明专利数

 

实用新型数

 

外观设计数

 

实施类型

自行实施

(见说明)

校办产业的实施数

 

共同权利人的共享实施数

 

转移实施

(见说明)

转让实施数

 

许可实施数

 

含在技术开发、转让中的实施数

 

在北京实施数

 

在京外实施数

 

专利技术获益金额(万元)

专利技术作价入股

 

收益分配

 

专利转让费

 

专利许可费

 

产生的经济效益

 

其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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