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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网络

  1.各乡镇长对辖区内的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负总责,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

  (1)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的建设,协管站人员可由各乡镇安监办及其它部门人员组成,专兼职人员每个乡镇不得少于3人,负责本乡镇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资料信息收集上报和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2)村(居)委会主任对全村(居)委会的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各村(居)委会设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信息员一名,由农科员兼任,负责本村(居)委会家庭宴席的备案登记,现场检查和发放《家庭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并认真填写好表格按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安监办(协管站)。

  (3)各村民小组长为本村民小组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督员,按要求定时向村(居)委会报告村民小组承办家庭宴席情况,如有中毒事件发生即时向村(居)委会或上级人民政府汇报。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监管网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网络健全,信息畅通,不留死角,监管前移,主动介入。

  3.认真做好痕迹资料管理。填写表格要完整详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和漏报。上报资料严格按《办法》执行,对有条件包席的举办者与承办宴席的饭庄、酒店要签订《南涧县承办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交村(居)委会一份。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广泛宣传,实施家庭宴席食品安全全民教育工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曝光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社、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要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知识和《办法》传达到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让全县人民知晓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命安全,树立承办客事者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2.卫生、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加大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从业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食药局要加强对乡镇、村、组的协管员、信息员和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县、乡镇、村、组四级监管网络覆盖全县,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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