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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公安局等关于下发《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

  三、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各区县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上报至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2011年12月26日前上报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2012年1月11日前上报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2、《淄博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国资办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淄博市总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明电[2011]10 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明电[2011]22号)通知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六部门决定,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检查重点和目标
  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
  通过专项检查,要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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