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3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1〕11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6号),我委已下达201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部分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申报的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为准确执行国家下达计划,确保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部分高校提出增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申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政府类奖助学金分配和下达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7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海理工大学等13所高校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3所高校计划额度,增加10所学校计划额度,具体金额在下一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拨付时予以抵扣或追加,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调整后的相关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2011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学 校 | 原分配名额 | 调整后名额 | 调整情况 |
上海理工大学 | 688 | 706 | 增加18人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629 | 649 | 增加20人 |
上海海洋大学 | 520 | 597 | 增加77人 |
上海音乐学院 | 55 | 52 | 减少3人 |
上海电机学院 | 388 | 424 | 增加36人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377 | 402 | 增加25人 |
上海建桥学院 | 612 | 400 | 减少212人 |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53 | 35 | 减少18人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166 | 182 | 增加16人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37 | 138 | 增加1人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154 | 162 | 增加8人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146 | 148 | 增加2人 |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 197 | 227 | 增加3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