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次信访的立案率和办结率。加强督查督办,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信访部门建设,保障信访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
(七)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工幸福指数为目标,完善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提升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融入城镇。
1.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带动作用,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劳务帮扶和劳务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将农民工技能培训与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开展针对性培训,创建培训基地,加强培训监管,打造培训品牌,提高培训质量。
专栏7 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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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粤春暖行动。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服务,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统筹培训资金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重点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3.农民工创业工程。着力推进各种形式的创业,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发展家庭服务业,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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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快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办法,实现省内省际顺畅转移。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预防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妥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
3.构建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普惠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推进城乡劳动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配套政策,为农民工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健康计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基层为重点,着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逐步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2.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全省集中式数据管理中心和地级以上市数据中心,开发应用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系统,形成覆盖全省、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核心、以就业服务信息为基础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人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城乡各类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协同办理;建立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支撑各项跨地区业务开展;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各类监管、服务、决策能力;依托数据中心和网络,搭建省内公共服务信息转接平台,逐步形成“一地访问、全省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3.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以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人才交流、社会保险经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简化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4.切实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着力调整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积极运用现代手段开展统计工作,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促进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主要指标监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
四、重大工程项目
根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一批基础性、全局性和示范性强的重大项目,夯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人力资源市场。建成集数据化、规模化、现代化于一体的省级人力资源市场,拟设立综合服务大厅、泛珠三角人力资源合作交流中心、省人力资源招聘市场、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点等10个功能区,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2.百县千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全省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为全省集中式信息管理系统的终端载体,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等公共服务。
3.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为基础平台,牵头打造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以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网络为依托,建立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网上服务专区,实现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打造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以推进博士后公寓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改善高层次人才生活居住条件。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
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及容灾中心项目。建设覆盖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服务网点的信息网络系统和全省统一的容灾中心,集中处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和业务信息、集中管理和存储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影像化档案。在省和21个地级以上市实现信息互联的基础上,开发全省就业景气预测监测系统、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和全省集中式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省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
(三)公共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1.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以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为主阵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市建立1个以上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设1个以上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转移就业培训网络,创建一批全国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2.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市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其他地区每个市建设1个以上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力争全省每个县(市、区)建设至少1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全省每年培养200名创业培训师资,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创业者的公共服务平台。
3.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建设3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7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30个技能大师工作站(室),形成集高技能人才实训、技能评价鉴定、师资培养、职业标准开发、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并争取有2-3个基地列入国家级基地。
(四)人力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工程。
1.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以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建设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成集技工教育、技能培训、技能水平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远程职业培训网和全省继续教育信息共享平台于一体的省级技工教育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可容纳全日制技工学校学生3万人,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每年1万人次,具备承办国家级及国际交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条件。
2省市共建技工教育示范项目。在韶关市原有技工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省市共建5所超万人的技工院校;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合作办学,在惠州市新建1所具有国际水平的技师学院,使韶关和惠州成为全省现代技能人才储备基地和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改革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