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目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工作措施: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市、区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市司法局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健全和落实公务员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市行政学院等培训基地开展公务员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重要专题列入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初任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健全公务员培训结果与考核、任职、晋升相衔接制度,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纳入公务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法制局及各有关部门配合)
3.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镇(街)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对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市、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和镇(街)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市、区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充分参与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完善市、区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工作制度。(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