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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政府之间、各级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工作措施: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更加重视市场监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更加重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劳动社会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市编委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配合)
  2.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深化和完善大部门体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研究解决改革创新中碰到的法律衔接问题,着重理顺和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队伍、执法文书和执法标识等问题;以提高决策质量和服务效率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区级部门和镇(街)机构设置,整合内设机构。按照优化宏观统筹、增强基层活力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镇(街)三级的职责权限,增强市级统筹协调能力。到2014年基本建成机构精简、决策科学、执行高效、运转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14年基本形成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和运作模式。(市编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适应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和高效廉洁政府的要求,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着力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优化公共服务程序,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村改居”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向村、居延伸。完善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提高政府及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效率,积极开展市级机关绩效和机关作风考评,优化针对各区考核,强化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市发展改革局、编委办、监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法制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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