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佛府办〔2011〕1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把握战略机遇、推进发展转型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十年左右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战略目标的关键阶段。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中共广东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和《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
《意见》和《五年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创新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
总体目标:2014年基本实现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建成法治政府。
工作目标:2011年,基本完成国务院《纲要》和
《意见》确立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的建设任务,基本建立法治政府指标评价体系;2012年-2013年,全面完善配套制度并有效实施,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2014年,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验收,市、区两级政府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化,基本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