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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幸福佛山”建设,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中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按照法制宣传惠及民生的要求,开展社会建设中与民生需求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把维护合法权益与遵守法律法规统一起来。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建设事业依法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眼于建设“幸福佛山”、“智慧佛山”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握社会建设及管理创新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二、主要任务
  以培育法治精神为目标,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树立程序至上的规则意识,引导政府和全社会依法办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行为养成,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加强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加强合同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精神的学习宣传,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与整治违法经营、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商业活动等突出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音像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和打击非法“网吧”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人才流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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