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监管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做到学习措施制度化。市国资委依治办将在规划实施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经费保障
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要把法制宣传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目标管理
进一步落实依法治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依法治企的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监管企业和企业领导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五、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
2011年是实施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的宣传启动阶段,要做好依法治企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为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监管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依法治企五年规划。
(二)实施阶段(2012年-2014年)
此阶段要做好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 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市国资委负责培训各监管企业的领导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法制宣传骨干;各监管企业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和特点,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注意发挥好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自愿者在依法治企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宣传自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各监管企业要注意收集整理好依法治企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国资委依治办,市国资委依治办将及时推广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
2015年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的迎检验收工作。按照“谁规划、谁实施、谁验收”的原则,市国资委将根据省国资委和市依治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市“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验收标准,组织对监管企业的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评选“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