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国有企业的稳定工作。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企业,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国企改制中的各种问题,保持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依法治企机构
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市国资委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依治办”)是市国资委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的工作机构,负责对市国资委系统的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监管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做到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 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形成国资委依法治企工作的整体合力。
2.任务分解
市国资委各相关处(室)应相互协调、沟通、合作,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序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1)政策研究和法规处负责对市国资委系统的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企规划;负责安排委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负责协调、指导监管企业组织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2)党办负责协调、安排委机关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学法活动;
(3)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4)纪检检查室、法规处负责协调、组织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5)领导人员管理处、党群处、法规处负责协调、培训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普法骨干;
(6)负责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各处、室);
(7)促进依法治企和法律进企业工作的全面落实(各监管企业)。
(二)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委机关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讲座。
建立和完善委机关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法制度。按照年度全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安排计划规定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