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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的通知

  2.规范监管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将企业的改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3.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贵阳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贵州省国资委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和本规划确定的基本目标,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培育符合市国资委系统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使市国资委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学习宣传与国资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国资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等重点基础性法律的学习宣传。同时各监管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和所在行业特点,确定相应学习内容。
  (四)突出宣传教育的对象。健全和落实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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