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探索研究游艇管理政策法规
积极对接省相关部门及口岸管理单位,跟进海南省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游艇管理政策突破的进展情况;组织游艇管理政策法规专项研究,为海口先行先试发展游艇经济提供政策支 持;研究制定管理法规,出台《海口市落实〈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的若干意见》。
五、完善发展游艇经济和邮轮旅游配套基础设施
推进海口港二期国际邮轮码头建设,建设国际客运联检大楼;加快推进游艇公共码头规划建设;加快海口湾、新埠岛、美丽沙和丹娜等游艇码头建设步伐,明确建设项目竣工时间表,不断优化海 口游艇码头布局及功能。加强研究论证,建立游艇交易所,打造游艇交易平台。
六、规划明晰游艇航道
对海口湾、铺前湾等海口及周边海域(包括南渡江)障碍物开展深度调查,规范整治清理已建、拟建游艇码头周边海域及游艇航道通航环境,积极协调省口岸管理部门研究游艇开放水域,规划明 晰游艇航道,给游艇提供停泊、安全航行、开展水域活动良好环境。
七、成立游艇帆船协会
引导游艇帆船服务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和业务交流合作,成立游艇帆船协会,实行以点带动面聚集发展战略,提高行业专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快速成熟发展。
八、出台对游艇经济和邮轮旅游发展优惠政策
(一)出台对发展游艇业、邮轮旅游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吸引游艇邮轮业界国际知名公司来海口投资发展。
(二)借鉴厦门等地的经验,贯彻落实《海口市奖励旅行社暂行办法》,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与国际知名邮轮公司合作,大力发展邮轮旅游。
(三)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开展游艇租赁消费,积极培育发展游艇租赁业。
(四)建立口岸工作协调机制,协调争取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对海口发展邮轮旅游和游艇业的支持,优化通关环境。
九、建立游艇与邮轮标准体系
开展国内外游艇与邮轮标准化研究,结合海口游艇经济与邮轮旅游发展规划和建设需要,制定若干游艇与邮轮地方标准,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使其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