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称号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1〕12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我市自2007年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第一批49个示范单位有效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穗府办〔2009〕15号)和2010年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现场会精神,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依据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建设标准,经评审,市政府确定番禺区、越秀区白云街、海珠区南洲街环秀坊社区、广州市晟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河区员村小学等49个单位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并深入推广示范单位工作经验,在全市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真正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争创新经验,实现新发展,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广州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二批示范单位
示范区(县级市):番禺区
示范街(镇):每区(县级市)各一个(共12个)
越秀区白云街
海珠区南洲街
荔湾区海龙街
天河区猎德街
白云区永平街
黄埔区长洲街
花都区炭步镇
番禺区沙头街
南沙区横沥镇
萝岗区联和街
从化市良口镇
增城市石滩镇
示范社区(村):每区(县级市)各一个(共12个)
越秀区华乐街华侨新村社区
海珠区南洲街环秀坊社区
荔湾区冲口街杏花社区
天河区棠下街棠德北社区
白云区永平街蝶云天社区
黄埔区黄埔街怡港社区
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
番禺区石碁镇塱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