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牢固树立防灾减灾和节能环保的观念,把节能减排作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节约资源的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出实效。
(五)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的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服务。要加强对《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加强对《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六)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继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加强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以及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深化“法律进工地”活动,继续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