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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十二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把握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学习宣传宪法,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要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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