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就业。
主要任务:
--推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的建设,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50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500名,其中中、高级保健按摩人员500名,培养、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20名。
政策措施:
1.制定《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2.实施2万残疾人就业工程。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民办、外资、合资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发岗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发展,帮助一批盲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在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托养机构实现辅助性就业。采取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大力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要加强与就业岗位对接的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稳定就业的定岗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加强残疾人高层次就业培训,积极探索残疾人从事义齿加工、电子商务等工作,培训残疾人创业人才,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举办2015年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参加全国第四届、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贯彻实施《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组织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发挥中、高等医学院校按摩专业优势,积极培养、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做好盲人医疗按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医资格审核工作。将省残疾人按摩基地建设为全省盲人医疗按摩示范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推动盲人医疗按摩的发展。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保健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大力开展盲人计算机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和经费扶持。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开设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提供即时岗位救助、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岗位和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6.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使我省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联通。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失业登记制度、专项就业援助制度、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化。
7.与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殖业和其它增收项目,稳定农村残疾人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扶持5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
--帮助4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依据《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制定实施《贵州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完善贫困残疾人识别机制,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残疾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口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作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2.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根据中残联下达的任务,继续安排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增加贷款规模和贴息资金数量。加大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开展公司加农户产业化扶贫,扶持创建5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0.5万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为4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用不同类别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和项目。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扶持返乡贫困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
3.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扶贫易地搬迁中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予以优先安排。
4.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工程,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