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侵权人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
三十九条
(2)《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第
二条、第
十一条
5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其检测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
四十四条
5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
四十七条
55﹑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
四十八条
56﹑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
四十九条
57﹑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
五十条
58﹑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
五十一条
59﹑擅自发布农业有害生物预报、警报、农业生物灾害信息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
三十条
60﹑进行当地未发生的农业有害生物活体试验、研究,不依法采取隔离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
三十二条
61﹑引入﹑生产经营﹑向野外扩散、放生或者丢弃一类、二类外来物种的;造成一类、二类外来物种逃逸、扩散、外泄或者对前述行为不报告、不采取措施控制和清除的。
处罚种类:没收外来物种及其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
62﹑对一类、二类外来物种及其后代未按照规定进行标记或者标识的;未按照规定制作和保存生产经营外来物种档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
三十二条
63﹑发布外来物种信息或者监测数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
三十三条
64、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
65、销售、推广未依法评审并批准的畜禽品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
六十一条、第
六十二条
(2)《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
66、未按照规定的品种、品系、代别和利用年限生产经营种畜禽
67、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禽系谱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
68、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渔获物和渔具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
四十五条、第
四十八条
69、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面滩涂荒芜一年的逾期未开发利用的,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
四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
十一条
70、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苗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
四十四条
71、擅自向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其他自然水域投放水产苗种
72、养殖可育的杂交个体通过生物工程培育的个体及其后代未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将可育杂交个体通过生物工程培育的可育个体及其后代投放到自然水域或者与自然水域相通的其他水域
73、引进水产苗种不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验产地检疫证明
74、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冒,或者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
75、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八条
76、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77、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
78、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79、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及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七条
80、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九条
81、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九条
82、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条
83、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直接销售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84、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85、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86、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87、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88、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产品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89、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六条
90、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七条
91、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八条
92、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六十四条
93、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六十五条
94、非法开垦草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六十六条
95、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采挖植物或破坏植被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六十七条
96、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六十八条
97、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六十九条
98、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七十条
99、因试验死亡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供人消费,未作无害化处理;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供人消费的,未提供农业部认定的兽药安全性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对人安全并超过休药期的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兽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2)《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100、申请人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时,提供虚假资料和样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
101、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未按照《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1)《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九条
(2)《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
102、无生产许可证进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生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103、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和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
10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
10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七条
106、生产经营停用、禁用、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八条
107、违反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条
108、使用停用、禁用、淘汰、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禁用药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禁药品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条
109、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
110、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
111、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
112、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
113、生产经营企业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使用违禁药品或者未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造成严重后果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十二条
114、经营未取得进口产品登记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
115、假冒、仿造、买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登记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或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产品登记证
法律依据:
(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
三十二条
(2)《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
116、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117、未取得或者假冒、仿造《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
118、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原料、生产过程、成品管理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119、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120、三级、四级实验室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吊销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