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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2.崩岗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黄陂区姚集河、新洲区东河等崩岗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启动蔡甸区奓山、大集、侏儒和江夏区乌龙泉、五里界、流芳、湖泗石漠化综合治理,开展蔡甸区檀树、江夏区乌龙泉、黄陂区长岭、新洲区周铁河等10处采石场复绿。(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
  3.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建设工程。新(扩)建黄陂区木兰山、江夏区晒咀湖、东西湖区柏泉等3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强化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和黄陂、新洲、蔡甸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启动东西湖、汉南、江夏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
  (三)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1.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强管网延伸、水厂和转压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解决新增不安全饮用水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扩建白沙洲水厂(10万吨/天),启动金口、余家头、阳逻水厂新(扩)建前期工作,对武汉大道、武咸公路、二环线等道路改造工程实施供水管道改造。继续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整合并优化供水管网布局,降低管网漏失率。(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
  3.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示范项目,对宗关、白沙洲、平湖门等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对东湖、汤逊湖、梁子湖、梅店水库、夏家寺水库、道观河水库等重要应急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范围、勘界立碑和开展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城乡建设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四)防洪保安工程
  1.大江大河及连江支堤整治工程。重点实施白沙洲、府环河出口段综合整治等河势控制工程。实施琴南、东菜园、柴林湾等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举水东堤、滠水堤、倒水堤、沙河堤等连江支堤进行加固。对府河西湖部分湖堤按照三级堤防标准进行加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每年将该建设工程列入市级计划,加快分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的研究、制订及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此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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