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湖泊执法和管理保护。制定出台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管理责任的相关实施意见,完善“湖长制”,市人民政府市长为全市湖泊的“总湖长”,各区人民政府区长为辖区内湖泊的“区湖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与承担湖泊治理任务的责任单位签订湖泊保护管理责任状。各区对湖泊的周边空间及岸线实行分段管理,实行“湖边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同时建立湖泊保护责任人联络图,并在媒体上公布。市、区财政部门分别设立湖泊保护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作为工程建设补助。(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涉水规划和依法治水。市水务、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定位和发展需要,制订并修改完善水资源保护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城市防洪建设规划等涉水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资金渠道和责任主体,按照规划逐年推进落实。建立城市防洪、排渍排涝、截污控污、农田水利排灌、抗旱等标准化体系指标,指导全市水利标准化建设。市、区水务部门要严格涉水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制度,杜绝低标准水务设施建设。加强水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水务执法力度,实现涉水行政“一支队伍执法、一个窗口收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法制办)
(五)提高水务信息化水平。市、区水务部门要加大水务信息化建设力度,结合水务专网和防汛异地会商指挥系统,完善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防汛移动视频传输系统和水雨情、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启动建设城镇供水、大型泵站、大中型灌区、土壤墒情、水土保持、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自动化监测系统和易渍地区、重点湖泊保护视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重点工程
(一)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1.大中型排涝泵站新建改造工程。新建新洲区武湖三站、东西湖区白马泾泵站、黄陂区童家湖泵站,扩建蔡甸区西湖泵站、大军山泵站和江夏区金口泵站、黄陂区武湖泵站;启动27座骨干排灌泵站建设前期工作。按照中央投资计划实施小奓湖灌区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012年推进黄陂区后湖、新洲区武湖二站、东西湖区李家墩等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继续实施191处骨干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对5处大型排涝泵站共40公里港渠实施综合整治,包括清淤、岸坡整治等。(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按照中央投资计划完成新洲区举水、黄陂区梅院泥等2个大型灌区和夏家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