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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7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2011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梧州市2011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桂政发〔2010〕94号)精神,为了更好地将“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落到实处,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市民得到实惠为目的,通过实行“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加强基地建设、培育流通主体、强化监督管理、增强调控手段,把“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满足城市不断发展、居民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并将“菜篮子”产品生产作为一项富民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建设规划

  (一)规划目标。

  --按照城区消费人口人均3厘地的常年蔬菜基地保有制度的要求,建设常年稳定的“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2011年基地面积达到9000亩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菜篮子蔬菜基地9000亩以上,到2015年市本级“菜篮子”蔬菜基地保有量达到1.8万亩以上,蔬菜总产量达9万吨以上,保障60万市区人口吃菜的需要。同时,各县城镇也要建立蔬菜生产基地,保障当地城镇蔬菜供应。

  --将蔬菜作为一个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客商、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蔬菜产业,建立外销型蔬菜生产基地,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大力支持技术含量高、优质高效的供港蔬菜基地建设。

  --加快优势特色水产畜牧业的发展,在大力促进“十二五”期间养殖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立一批稳定的水产畜禽生产基地,满足市场对肉食品的需求。

  --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树立品牌,提高效益。

  --健全“菜篮子”储备保障制度,加强市场供给应急能力建设,防范风险,保障特殊情况下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二)基地布局。

  1.城市“菜篮子”蔬菜基地。

  根据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建成区不断扩展的实际情况,城市“菜篮子”蔬菜基地要逐步从近郊向远郊及各县(市)转移,重点在远郊及各县(市)乡镇建立稳定的主供城市“菜篮子”蔬菜基地。城市“菜篮子”蔬菜基地面积今年达到9155亩,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到2015年城市“菜篮子”蔬菜基地达到1.8万亩以上。主要布局长洲区倒水镇,蝶山区夏郢镇,万秀区旺甫镇,苍梧县沙头镇、石桥镇、岭脚镇,藤县塘步镇、藤州镇、天平镇,太平镇、和平镇、古龙镇,岑溪市糯垌镇、安平镇等。近郊的长洲、龙湖、城东的基地面积将有所减少。见梧州市2011年“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1)、梧州市2015年“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规划表(附件2)。

  2.优势特色外销蔬菜基地。

  对原有的优势特色外销蔬菜基地,进一步发展壮大。如藤县和平粉葛、香芋基地,塘步黑皮冬瓜基地,濛江、太平镇大头菜、咸酸菜基地,岑溪水汶淮山基地等,都是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外销蔬菜基地,要努力将其做强做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发展特色蔬菜生产,打造特色优势蔬菜品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客商投资品牌蔬菜产业,发展技术含量高、优质高效的外销蔬菜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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