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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6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梧州市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今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多发的势头,为201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桂政办电〔2011〕14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认真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土地管理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我市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上个别地方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淡薄,片面强调发展地方经济,忽视依法依规用地,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然严重,不仅严重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相关责任人也存在被问责的可能。为此,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9月下旬到11月底,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查处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为201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

  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以县(市、区)为单位,对今年1月份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并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大量发生的势头,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今年1月份以来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中存在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项目,以及农村居民违法占地建房逐宗进行登记造册,并按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二)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其中,违法违规行为轻微、能拆除和复耕复绿的,在分清责任主体并责成责任单位(个人)作出检讨后,坚决予以拆除和复耕复绿;违法违规性质严重,符合立案条件的,须尽快立案调查,并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落实到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项目用地,在查人查事处理落实到位后,责成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特别是属于“两高一资”的项目违法用地,要坚决予以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退还土地。对农村居民违法占地建房要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其中属于符合“一户一宅”,建房自住,其用地符合规划的,要调剂安排用地指标,尽快予以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一户多宅”,建房用于出租经营或用地不符合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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