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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2011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2011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科协、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充分调动我区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在“十二五”时期继续联合实施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带头人申报,各市、县(市、区)科协和财政局推荐,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组织评审并公示,2011年共评选出66个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他们都是我区农村科普组织和带头人的杰出代表,长期在农村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体现了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的新风貌,具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区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农民的积极性,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决定,授予玉林市果蔬协会等3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玉林市逸兴八角有机生产基地等2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黄惠芬等1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再接再厉,继续组织实施好科普惠农工作,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及时、有效、周到的科普服务,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和帮助更多的农民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市、县(市、区)科协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大力宣传受表彰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做好对表彰对象的服务,引导、帮助农村科普组织和个人进一步提高科普惠农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科普惠农长效机制,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旗帜,努力开创我区农村科普工作的新局面,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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