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督查组要针对工程实际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并结合当前冬季、雨期、多雾等气候特点,督促参建各方采取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各专家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应注明每个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细,作为下阶段委领导带队督查时的重点内容,并填写附表2、3、4,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市安全总站办公室(联系人:龙邦林;联系电话:63672084),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市城乡建委。
附件:
1.市城乡建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分组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专家检查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表一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表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市城乡建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分组表
序号
| 督查分组
| 督查范围
| 负责
单位
| 成员
|
1
| 第一督查组
| 铜梁县、潼南县、璧山县
| 渝中区
安全站
| 渝中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2
| 第二督查组
| 合川区、北碚区、渝北区
| 江北区
安全站
| 江北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3
| 第三督查组
| 涪陵区、丰都县、忠县
| 渝北区
安全站
| 渝北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4
| 第四督查组
| 云阳县、城口县、开县
| 南岸区
安全站
| 南岸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5
| 第五督查组
| 万州区、黔江区、石柱县
| 巴南区
安全站
| 巴南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6
| 第六督查组
| 綦江县、万盛区、南川区
| 北部新区安全站
| 北部新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7
| 第七督查组
| 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
| 沙坪坝区安全站
| 沙坪坝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8
| 第八督查组
| 长寿区、垫江县、梁平县
| 北碚
安全站
| 北碚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9
| 第九督查组
| 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
| 九龙坡区安全站
| 九龙坡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名
|
10
| 第十督查组
| 江津区、永川区、武隆县
| 大渡口区安全站
| 大渡口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11
| 第十一督查组
| 大足县、双桥区、荣昌县
| 两江新区安全站
| 两江新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12
| 第十二督查组
| 巴南区、南岸区、经开区
| 涪陵区
安全站
| 涪陵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13
| 第十三督查组
| 两江新区、江北区、北部新区、
总站一科
| 江津区
安全站
| 江津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14
| 第十四督查组
| 渝中区、九龙坡区、总站二科
| 永川区
安全站
| 永川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
15
| 第十五督查组
| 沙坪坝区、大渡口区、总站三科
| 合川区
安全站
| 合川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