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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各督查组要针对工程实际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并结合当前冬季、雨期、多雾等气候特点,督促参建各方采取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各专家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应注明每个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细,作为下阶段委领导带队督查时的重点内容,并填写附表2、3、4,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市安全总站办公室(联系人:龙邦林;联系电话:63672084),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市城乡建委。

  附件:
  1.市城乡建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分组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专家检查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表一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表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市城乡建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分组表

序号

督查分组

督查范围

负责

单位

成员

1

第一督查组

铜梁县、潼南县、璧山县

渝中区

安全站

渝中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2

第二督查组

合川区、北碚区、渝北区

江北区

安全站

江北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3

第三督查组

涪陵区、丰都县、忠县

渝北区

安全站

渝北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4

第四督查组

云阳县、城口县、开县

南岸区

安全站

南岸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5

第五督查组

万州区、黔江区、石柱县

巴南区

安全站

巴南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6

第六督查组

綦江县、万盛区、南川区

北部新区安全站

北部新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7

第七督查组

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

沙坪坝区安全站

沙坪坝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8

第八督查组

长寿区、垫江县、梁平县

北碚

安全站

北碚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9

第九督查组

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

九龙坡区安全站

九龙坡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名

10

第十督查组

江津区、永川区、武隆县

大渡口区安全站

大渡口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11

第十一督查组

大足县、双桥区、荣昌县

两江新区安全站

两江新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12

第十二督查组

巴南区、南岸区、经开区

涪陵区

安全站

涪陵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13

第十三督查组

两江新区、江北区、北部新区、

总站一科

江津区

安全站

江津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14

第十四督查组

渝中区、九龙坡区、总站二科

永川区

安全站

永川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15

第十五督查组

沙坪坝区、大渡口区、总站三科

合川区

安全站

合川区安全站负责人,专家、工作人员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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