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在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根据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特殊需求,加快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机构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15个“山东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设区的市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县(市、区)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和运动员训练服务的体育设施。
3.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立相对稳定、有较高水平的残疾人体育教练员队伍,培养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体育裁判员和医学分级人员,逐步落实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医学分级人员等级评定制度。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和师范、体育教学计划。
4.定期举办省、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参加全国残运会、残奥会和特奥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解决好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特别是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奖牌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九)无障碍环境。
任务目标: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无障碍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对5万户肢残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5万户聋人家庭配备多功能电子闪光门铃,为5万名盲人配备多功能智能盲杖。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无障碍建设条例,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对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
2.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完善无障碍建设责任制和奖励机制。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区创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推广。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省、市的电台、电视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县(市、区)电台、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给予扶持。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完成
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残疾人就业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和修改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六五”普法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残疾人法律援助月”等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救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