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统筹水路、公路、铁路、管道等运输规划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根据通航需要改造现有碍航、断航桥梁和设施,逐步改善通航条件,确保水运安全畅通。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的重要港区实现港区与专用疏港公路、干线公路的直接连接,有条件的实现与高速公路、铁路的直接连接,延伸港口经济腹地。
(五)完善水运支持保障体系。加强内河安全保障、救助打捞、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四大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建成多样化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设施,建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中央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干线航道全程监控;强化对“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重点航段、重点水域、黄河浮桥的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水运安全保障。建设完善的救助打捞体系,建立济宁、枣庄、泰安等覆盖相邻地区的区域性水上搜救中心,合理配置搜救快艇、救捞船、拖带船等专业救助打捞船艇,建设专兼结合救捞队伍,提高救助打捞能力。完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体制和机制,建设溢油应急设备库和运河船舶污染物排岸设施,配备专业化清污船舶,鼓励推广环保节能型标准化船舶,调水河道严禁运输禁运危险化学品。推进内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港航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监控与预警预报,强化水上事故险情的预防布控,完善应急力量布局,建立健全碍航物打捞机制,提高航道应急抢通能力,有效降低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六)加快沿河物流中心建设。发挥内河航运干线跨区域、物流成本低的优势,加快内河水运融入现代物流的步伐,重点扶持济宁、枣庄、泰安、菏泽、潍坊等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建成具有一定辐射力的区域综合性现代化物流基地。鼓励港口、航运企业与大型专业物流公司合资合作,有效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培育具有核心地位的沿河物流企业。进一步完善港航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拓展与周边主要货主、沿河主要港口物流信息合作,提升物流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航运物流发展,引导煤化工、加工制造等优势产业向沿河集聚发展,推动沿河新型工业化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打造沿河经济带,带动内河水运需求稳步增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根据国家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全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注重内河水运规划和水利、城乡、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衔接,把内河水运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规划环评,特别要做好京杭运河水运环评工作,搞好水运污染防治,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严格岸线审批,科学指导航道整治、港口建设以及后方陆域开发,确保水运资源合理利用。统筹考虑内河水运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以及铁路运输的协调发展;对规划通航河道已经存在的碍航、断航等基础设施,要逐步进行复航建设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