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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2号文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完成投资140亿元,建设改造高等级航道350公里,通航里程达到1500公里;新增泊位47个,吞吐能力超过7000万吨;船舶运力达到880万净载重吨;基本建成安全保障、救助打捞、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等四大支持保障系统,水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0年,建成“一干多支、干支直达、沟通南北”的京杭运河高等级航道网和“贯穿东西、河海直达”的高等级航道骨架以及旅游客运航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内河港口群,结构优化、经营集约的现代化运输船队;建成监管有力、保障可靠的水运安保和污染防治体系,装备精良、反应迅速的区域救助打捞体系和应急处置队伍。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基本建成,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与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高等级航道。重点建设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段的扩能升级工程,实现复线船闸全线覆盖,2000吨级船舶全线通达;加快东平湖至济宁段三级航道贯通工程和湖西航道(山东段)建设,实现1000吨级船舶全线通达;完成微山一线船闸、长沟、邓楼、八里湾船闸和韩庄、万年复线船闸建设,进一步提升干线航道的通过能力。积极推进干支联动发展,加快洙水河、老万福河、新万福河、白马河、泉河、郓城新河、上级湖湖西航道等高等级支线航道和济宁、枣庄港7条主要进港航道建设,进一步延伸航道通达和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小清河等通海河流复航调研和前期工作,加大工程建设工作力度,尽快恢复和改善航运功能。加快旅游客运航道规划建设,开发河流、湖泊、水库等旅游客运航线。积极推进京杭运河“穿黄工程”、黄河以北段复航工程的研究。

  (二)加快建设集约化港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港口功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老港区功能调整、技术改造与新港区开发建设。加快济宁港主要港口和枣庄、菏泽、泰安等地区重要港口的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建设,整合现有内河港口码头资源,清理整顿污染大、设施落后的简易小型码头,建成一批大宗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现代化专业码头。根据内河航道和港口布局规划实施情况,配套建设小清河等沿线一般港口。新建和改造运河、湖区、库区客运码头,保障和服务民生,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

  (三)提升运输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内河水运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内河水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港口、航道、船舶和支持保障系统协调发展、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内河水运体系。积极推进船型标准化,优化调整运力结构,提高船舶现代化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大力开拓游艇、陆岛、湖泊、河流、湿地等水上旅游运输,促进内陆旅游业发展。优化船舶运输组织,完善干支直达、海河直达、水陆联运的运输服务网络,形成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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