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贯通
1.统筹事业发展规模。打破现有的办学和管理体制束缚,根据无锡市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和我市生源变化的实际,统筹研究确定中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规模和招生计划,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2.试点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注册入学和部分高职院自主招生的政策精神,试行市内“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即驻锡有关高职院增设面向本市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计划,招生名额可根据各中职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分配到校,由校长推荐,高职院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获得市(县)、区级“三好学生”、“三创学生”等称号或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优先录取。拓宽中职毕业生升入本地高职院校的渠道,不仅可以增强中职教育的吸引力,而且可以提高高职院本地生源的比例,有利于毕业生就业。
3.探索五年制高职校与高职院合作培养。根据无锡市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对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的需要,在有条件的高职院设置若干复合型双专科专业,允许五年制高职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的五年级学生跨校修读第二专业,学制为两年(累计学习年限为6年)。修读双专科的五年制高职毕业生,除取得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外,还由就读高职院颁发第二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双专科”毕业生按有关政策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
(二)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交流合作
1.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教育部门、人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合理分工、协调配合,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承担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工作;人保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与管理,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承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管理等任务。
2.加强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交流合作。教育部门与人保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加强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交流合作。在教育部门支持下,在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招生与培养工作试点;在人保部门支持下,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高级工和技师培养试点。
(三)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1.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为引领,以“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重点在地方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理事会管理、财政投入机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省市共建、校企合作,形成具有无锡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现代高职教育品牌。
2.推进职业院校理事会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理事会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2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积极发挥理事会议事监督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相关要求,着力构建以理事会为架构的分权制衡、公开透明,决策、执行、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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