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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支持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积极支持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基础上创建国家级物联网示范校,积极支持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积极支持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推进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从整体上提升无锡市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提升高职教育对产业的贡献度,在全国高职教育领域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八)以“基本实现教育国际化”为目标,着力加快高职教育开放发展进程
  积极推进校际友好交流,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赴海外学习培训。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与国际知名院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项目合作。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标准,重点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专业。支持国家、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探索开展留学生教育,探索与骨干龙头企业合作开展海外办学,扩大无锡高职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无锡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年召开协调会议,并向教育厅专题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构建监督反馈机制
  成立无锡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监控小组,负责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的监控。建立检查与反馈制度,加强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三)强化考核评价
  实施项目管理,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进行监管、检查,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方法,对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将改革引向深入。
  (四)保障建设经费
  省、市对改革项目给予足够的经费保证和政策支持,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继续坚持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政府统筹职工工资总额的0.5%部分用于开展职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2010-2012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800万元,用于实施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师资、技能四项提升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大无锡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同时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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