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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贸粮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湖州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查。
二、市工商局:负责制定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功能配置和软件建设及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承担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
三、市农办:农村农贸市场调研与政策研究。
四、市发改委:负责改造提升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管各类经营主体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五、市经信委:指导推进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农村农贸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给予政策和技术、人才等支持。
六、市财政局:落实支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财政补助资金,对用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七、市国资委:负责做好市场发展中心所属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八、市环保局:农贸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九、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及街道占道经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十、市供销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贸市场对接,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农贸市场用地计划的编制与安排工作,对规划内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严查农贸市场用地随意改变用途。
十二、市农业局:组织菜篮子基地与农贸市场直销摊位对接,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进入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植物疫情的检疫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