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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5.能源管理信息化工程

  加快“两化”融合,在电力、水泥、化工、印染、金属压延等重点用能行业、推广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采用计量、检测、信息化处理、计算机控制等手段,结合行业节能技术应用,实现能量系统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节能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大力培育节能中介服务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能源审计、能效监测、节能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节能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政策支持、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人才引进等方法,吸引更多资金的投入和专业人才的参与,提高节能技术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节能降耗责任机制

  1.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建立以政府为调控责任主体,企业为市场和社会责任主体,各行业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工作体系。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节能目标和用能总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节能降耗牵头部门和分工,充实相关机构和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节能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考核内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把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和评优的先决条件。

  3.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节能监察机构,进一步充实节能管理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和监测装备,提高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依法实施节能指导、监督和管理等职能。强化基层企业节能管理队伍建设,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定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确定能源管理人员,定期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节能降耗服务体系

  1.加大节能降耗投入。市、县区均要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逐年保持一定比例增长,支持节能示范项目和节能技改项目、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和节能新机制的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和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各类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强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坚决淘汰高耗能产品的生产与使用。探索建立节能降耗风险共担机制。

  2.完善政策引导机制。落实好国家节能、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产品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拓宽企业节能融资渠道,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出台支持节能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和“上新汰劣”用能动态平衡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新增用能量以及现有用能存量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进一步完善政府节能产品清单制度,加大政府对节能产品的采购力度。

  3.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节能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搭建用能量交易平台;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研发应用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工艺技术;利用好节能专家库,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做好行业咨询、指导、培训等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大节能降耗监督管理力度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湖州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年度淘汰目标,完善淘汰机制,分步实施电力、建材、印染、造纸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贯彻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明令禁止、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

  2.完善项目的能评准入。按照总能量控制原则和区域用能动态平衡原则,加强项目能评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出台《湖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按照工业和民用建筑领域,分别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并以此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加强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将节能验收作为项目投产的必要条件,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着力控制新增能耗,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3.强化节能基础管理。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健全节能规章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数据和台账,提高节能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管理方法和管理责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根据能源计量和统计资料对主要用能设备、工艺系统以及全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强化能源审计工作。

  4.加强节能监察。认真落实能源计量、统计、监测与公布制度,按季监督检查制度和年度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机构的能源监察审计,加强对建筑合理用能、夏冬季空调温度控制的节能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制定节能监察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强制性整改,依法处理节能违法行为,督促用能单位认真整改。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民节能浓厚氛围

  1.加强节能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建立公益性的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节能宣传;加强节能典型示范工程的宣传,大力推广节能、节电、节油、代油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形成全社会关注能源、重视节能节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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