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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能源供给及生产情况

  湖州市能源资源匮乏,所需煤炭及煤制品、油品、天然气等能源98%以上依靠外地调入。

  2010年,全市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5.0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比上年增长21.7%,占全社会用能总量的1.4%。其中:原煤(长广煤矿)产量为15万吨;小水电装机容量5.3万千瓦,上网电量为1.3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98%。

  到2010年底,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为177.8万千瓦(不含抽水蓄能电站),其中,统调电厂装机容量131.2万千瓦,包括火电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11.2万千瓦;地方电厂装机容量46.6万千瓦,包括热电联产装机容量21.9万千瓦,纯低温余热发电8.9万千瓦,小水电装机容量5.3万千瓦,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垃圾发电装机容量3万千瓦。6000千瓦及以上地方电厂发电量为14.57亿千瓦时,其中水泥生产余热回收利用发电量为2.98亿千瓦时。

  (二)“十一五”节能降耗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湖州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94吨标准煤,比2005年底下降20.4%;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35吨标准煤,比2005年底下降37.0%。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

  一是全民节能氛围初步形成。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节能降耗,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通过开展节能型家庭、节能型学校和节能型社区评选等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公众参与节能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强公众的节能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营造节约能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节能贡献显现。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六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低耗能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湖州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9.8∶54.8∶35.4调整为8.0∶54.9∶37.1,第三产业对全市节能贡献率约8%。从工业行业看,占工业能耗70%的非金属矿物制品、电力热力、化工、纺织印染四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比由2005年的48.5%下降到2010年的38.1%;电气机械、通用和专用设备、竹木加工等低能耗产业占比由2005年的19.2%上升到2010年的26.6%,产业结构调整对节能贡献突出。

  三是节能技术推广成效显著。工业领域,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电机系统变频调速、煤炭气化燃烧等节能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快速提升。建筑领域,城市新建民用建筑100%按国家50%节能标准设计,全面落实城市新建12层以下建筑与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计规定,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空调等节能产品。交通领域,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网络优化,加快营运车船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货运运力,实现交通运输节能。农业领域,农村户用沼气以及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400余项,形成年节约能源70余万吨标准煤的能力。

  四是高耗能项目得到有效控制。“十一五”期间,依据《湖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审查暂行办法》,对于不符合湖州市产业规划及区域布局的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严格把关。提高了新投产项目的节能评估标准,新投产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必须低于湖州市“十一五”工业能耗水平目标值。

  五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断提速。“十一五”期间,湖州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五年全市累计淘汰水泥机立窑65座、关停粘土砖瓦窑158座,关停小火电机组73.8万千瓦,淘汰了一大批印染、造纸、制革落后产能设备,开展了小矿山、小油脂、小化工、小木业、小蓄电池等落后产业的集中整治,为今后的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

  (三)能源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域用能不平衡。产业结构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县区能耗总量大小及各产业能耗比例。素有“建材之乡”之称的长兴县由于水泥、火力发电等高能耗产业比重较大,能耗总量及水平远高于其他县区;而荣获全国第一个“生态县”称号的安吉县由于以生产家具、竹木制品和发展生态旅游为主要产业,能耗总量较低。2010年,长兴县能耗总量为安吉县能耗总量的4倍,三县、市本级间能耗强度相差较大,区域用能严重不平衡。

  二是产业用能不平衡。由于产业结构的关系,湖州市第二产业比重大,其中工业能源消费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75%以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四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70%以上。高耗能行业比重大,导致产业用能强度高,单位GDP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左右。

  三是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化石能源消费仍占主导地位,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期间,一次能源消费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终端能源消费中,煤炭消费占比仍然最高,比全省平均高出近10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虽有大幅提高,但与煤炭等化石能源相比,比重依然偏低,约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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