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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编制《湖州市区“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菜篮子”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

  编制《湖州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1年-2013年)》。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规模以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通过硬件改造与管理提升,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安全的“菜篮子”购物场所。

  (三)完善扶持政策

  1.建立“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菜篮子”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应急保障等(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贸粮、农业部门另行制定)。具体用于:

  (1)“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2)“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的生产设施改善;

  (3)“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社发展;

  (4)蔬菜、生猪活体和冻肉应急储备;

  (5)经营大户依据政府指令,组织外地“菜篮子”产品,增加本市市场供应的运输补贴;

  (6)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7)“放心肉”、“放心菜”品牌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和门店建设补助;

  (8)农产品流通预警机制、预警队伍建设补助;

  (9)政府平抑市场价格补贴;

  (10)其它“菜篮子”工程建设相关补助。

  2.税费减免优惠。

  (1)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2)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

  (3)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强现有菜地和养殖区域保护,加强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年度稽查制度,确保该项基金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确保该项建设基金不流失。

  (4)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政策。

  (5)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落实批发市场用地优惠政策。

  (6)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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