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计算机软件管理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计算机软件管理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切实加强计算机软件管理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现就切实加强计算机软件管理、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各机关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有利于维护机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促进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各机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把实现软件正版化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二、明确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
使用正版软件的范围包括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各类专业软件。各机关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须按规定实现正版化。
三、切实加强正版软件资产监督管理
各机关部门对已购买的正版软件必须纳入资产管理,建账立册,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购置、登记、使用、更新、处置等环节的具体管理办法及软件资产年度自查、报告等机制,不断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将把各部门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纳入监管范围,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软件资产管理安全有序。
四、同步落实正版软件采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