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在科学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于6月底前制定好预警调控预案,并报市政府。对完不成节能降耗时序进度的县区要启动预警调控预案,各县区及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应急预案调度。
  十、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
  组织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攻坚、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的新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宣传节能降耗的好经验,对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附件:湖州市节能降耗应急预案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湖州市节能降耗应急预案

  节能降耗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调整产业结构为根本、科技创新为关键、依法节能为保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2010年,确保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3%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确保完成。节能降耗作为约束性指标,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要求,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
  (二)分级负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的节能降耗工作负总责,市节能办负责日常工作,做好能耗分析监测。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