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复议
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姓 名:
单 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此表是上报审批推荐表。
一、用钢笔或者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三、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四、拟授予称号名称统一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工作者”;
五、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中奖励是指所获自治区地、州、市级以上(含)奖项;
六、工作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者参加工作填起;
七、主要先进事迹依照评选条件所列各项要求填写,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勿另附页,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八、此表一式5份,A4纸大小(21cm×29.7cm),请勿改变原表版式;电子版同时报送xjzffzb@163.com。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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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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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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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彩色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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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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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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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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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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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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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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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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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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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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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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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称号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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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 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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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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