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湖政发〔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浙政发〔2011〕29号)精神,加快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将《湖州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湖州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浙政发〔2011〕29号)精神,特制定我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特别是2009年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湖政发〔2009〕13号)精神,积极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建立幼儿园升等奖励制度、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以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制度,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等措施,全市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保教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75所,其中教育部门办23所,乡镇集体办81所,民办56所,其它部门办15所;全市在园幼儿72241名,其中教育部门办在园幼儿占29.58%,乡镇集体办在园幼儿占43.20%,民办在园幼儿占18.32%,其它部门办在园幼儿占8.91%;全市省一级幼儿园24所(不包括分园),省二级幼儿园29所,省三级幼儿园84所,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0.62%;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43%;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3962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73.20%,本科以上学历占13.46%,事业编制人员占13.94%,高级职称占6.70%,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占81.27%;全市60个乡镇均建立了由乡镇人民政府举办的、独立法人的中心幼儿园。2010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1.83%。